自从4月12日下午Google发布全球中文名称“谷歌”之后?围绕Google中文名称“谷歌”的中文品牌战略之争就在Google公司的“粉丝”与竞争对手之间展开了激烈争论。
媒体既有正面传播中文名称“谷歌”形成过程的(《电子商务世界》赵廷超:《googel“谷歌” 诞生背后的故事》),也有对Google中文名称形成前的品牌战略缺失事实的披露(吕伟钢:《Google“谷歌”的一件轶事》),更有网络营销从业者指责Google公司的《Google“谷歌”引发的王怀南血案》,认为:从为Google取中文名的事情可以看出Google亚太区市场总监王怀南的不合格,云云。不一而足。
其实,从注册行为上分析此次Google公司的中文品牌战略,可以看出,Google公司已经从打输Google.cn域名官司,并公司花了100万元以上人民币回购cn域名的教训中醒悟过来,并从三个方面下手构筑Google公司中文品牌战略:
一是仅注册“谷歌.cn/中国”这个中文域名,不理会“谷歌.公司.cn”及“谷歌.网络.cn”的抢注,认可中文域名的全球价值。
二是通过CNNIC海外注册服务机构 eMarkmonitor? Inc. 注册,而不是由CNNIC国内注册服务机构注册以便于保密,足见CNNIC国内注册服务机构可能在诚信保密方面正面临着海外注册服务机构挑战。
三是注册日期在?北京时间? 2006年1月17日5时12分,比公布时间2006年4月12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提前了近3个月,一点也不泄密,Google公司的资讯尽管有很多“透明”之处,但是涉及公司中文品牌战略这类问题却“高度设防”。
域名权是财产值得保护
4月22日 《北京日报》通讯员常亮、吴宁在《域名首次被视为财产》一文中披露: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还债,法院强制执行将其名下域名查封;另因一名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还债,近日,北京市东城法院执行庭依法对其名下的域名权采取查封措施。据悉,网络域名被认定具有财产价值,在国内尚属首例。
鞍山某公司与中律法律信息自动咨询有限公司发生委托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中律公司应给付鞍山某公司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中律公司没有自动履行义务,鞍山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中律公司名下的现金和实物财产不足,无法全部清偿给鞍山公司,但中律公司名下有一个网站“中国法律资讯网”,网址为www.chinalawnet.cn。法院认定,域名权是一种新型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财产价值。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可以进行查封。为此,法院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域名权进行了查封。现该网站的网页已经无法浏览。